2023年满洲里市关于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内就工发〔2023〕1号)相关规定,为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发放企业一次性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补贴,补贴标准15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申领过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人员不可重复享受)
二、申报资料
1.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为失业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票据;
3.企业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
满洲里市就业服务中心城镇就业服务(满洲里市青年创业场310)
联系电话:6220214
Copyright©2021 mzlsrc.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满洲里市就业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蒙ICP备2022001409号
地址:内蒙古满洲里市五道街建设大厦三楼 电话:0470-6235140 EMAIL:mzljyfw@163.com